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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個這麼熱鬧的星球裡,人人都追尋著新鮮、刺激,與快樂。
沒有人想接受別人的壞情緒和負面能量。
雖然榮格說要包容接納所有的情緒和黑暗面,但接受的原因,不也是因為想擺脫它的操控和負面影響。我仍懷疑起,是否,公領域裡,是否這一切真的能無條件的被接受。
自私、不滿、妒忌、惱恨...... 又或者,不能接受的,只是不願公開,也不能接受自己竟然有這一面的自己?
如果完全的接納了,人性究竟會不會墮落? 只是不清楚,想挑戰的是別人還是自己,會有人不是因著獵奇或窺探人的隱私,不能理解但還是愛這樣的我嗎?
也許我的問題是,如果家人都不能做到了,我沒有信心誰還能做到。
有時候讀看聖經,也無法相信上帝會這樣--即便知道妳這麼爛,也無論妳會不會改過,他都還愛妳。
有時候 真的很難相信 我有因為誰的忌妒、高傲、偏狹或懶惰而愛上誰過嗎?
而把這樣的自己暴露、赤裸的公開了,卻是一種自我傷害的感覺
但卻也想起陳綺貞一首self的歌詞裡面 那種當誠實面對到自我的時候 所面臨到的那種的矛盾和拉扯
但也或許,即便過去不願表現出來,認為應是要做品格上的修剪,但其實早就顯露無遺了,只是自己不知道,卻在內心矛盾拉扯半天而已~~
想到這裡,不禁覺得有點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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